口红散文随笔

口红,只要稍稍一想,就很是诱惑了呢。一抹惊世骇俗的胭脂红,游动在水云间,亲密在女子的唇上、两颊。熏染着樱唇微启的气息,笑靥皓齿的余味。香艳,亮丽。妩媚,可人。

水柔般的润,丝绸般的滑。锁住的不仅仅是樱口点点红艳,不仅仅是水份与娇态。而是,生动,柔情。是惊鸿照影,是菱花照水。

然而,我却更多的想到的是音乐,是纯音乐,汩汩地流淌在雪山间、白云间。似一点胭脂色,俏丽地立在蝴蝶的翅羽上。忽而,又有鸟儿的喙衔着,轻轻的翕动的云层里,云游,飞翔。淡淡一抹春红,几番惊心动魄与水云间,山气幽谷里。

说到口红,不用别的,只是那名字就会令人唏嘘不已了,什么香奈儿,雅诗兰黛,美宝莲……光听着名字就奢华到了极致,再去问问价格,咂舌惊呼。脑海全部都是,炫彩,滋润。高贵,典雅。所有的矜持坍塌,所有的粉饰烘托而出,炫,耀。华彩,梦,幻。

口红,那颜色,与姹紫相对,与嫣红相媲。口红,那涂抹唇间,与艳丽,与炫与彩相呼应。与娇媚,与梦幻,与浓郁色泽,与惊艳幻变相得益彰。

其实,说到底。口红,也不过就如一枝盛开的桃枝,插在案上的胆瓶里,浸养着是水的生命,延续的也是水的余生。说来终会退色,会死去,会干枯会枯萎。生命的香艳,只是一种承载,是昙花一现的瞬间。折枝的桃红需要水来滋养,口红需要红妆的衬托,要点在唇间,要娇媚的女子,要一个樱口点缀。要一张倩笑巧盼的脸儿,要一个柔荑的'手儿,要一个袅娜的腰肢,要一个雪白修长的颈子,要一个齿如瓠犀,螓首蛾眉……

口红,涂在唇间的美艳,也是一时的,不会久远的。就算涂的再厚再均匀,就算再高档再如何高级。终究也阻挡不住掉色褪去光鲜,终究也永葆不住青春的。锁不住年华似水,锁不住春红花落,锁不住美人垂暮。

原本涂的就是一层层幻彩,一层层云雾。可是,有人喜欢,有人追捧,有人宁愿活在虚幻中。且,让虚幻夸大其词,让华彩达到极致。

其实,无可厚非。许是,这日子这岁月,过着过着就该用一只口红来涂抹一层光艳了,给沉重的时日一个亮色,一个花开似的鲜丽。没什么不好,事物总是有其两面。任何事物,总是有利弊,有其积极的一面,有其落后腐朽的一面。只是,需要人们化腐朽为神奇,或许,口红就有这种神奇的潜质吧,只是等着谁来化它为神奇。

其实,我一直是不用口红。但,可能是生为女子吧,喜欢买来一管放在那里,将之静静地搁置在妆台上。日子久了,想那管口红,被忽略的滋味不好,似一美人被冷落了呢,自怨自艾。管体生尘,原本的颜色淡薄了许多。但,旋开那管固体嫣红,内里依旧红艳,依旧火火的一股子魅力十足。

偶尔,会将那一管口红,纤指捏着在另一只的手心里,画一颗心儿又一颗心儿。而后,再重重地画上一只穿过一颗心儿又一颗心儿的丘比特的神箭。红彤彤的心儿仿佛“怦怦”跳着,被一箭穿过时,四射出生命的血气与热力。好似能听到呼喊,能听到生命里的刻骨铭心之爱。会看到生命的色彩,呈现出鲜活的亮色。

疼了吗?问着。或许,许多相爱着的人许是不知道,爱上一个人,最初的感觉就是心疼,是心里被穿过一支箭的感觉。热力四射,热血沸腾,爱与情似旭日如沸腾的热血,喷薄而出。疼痛而又快乐,鲜活而又消亡,飞升而又坠毁。

会瞋目咂舌,会惊讶的感觉到,原来你就在这里;原来早已是熟悉的;原来是在哪里见过的。原来你的疼就是我的疼;我的疼就是你的疼。两颗心儿其实就是一颗心儿,两个人儿从来就是一体,无法分辨谁是谁,谁不是谁。那一箭相穿,穿连一起是多有必要,也是必然的了。

是一种很在乎很在乎,在同一种生命里的。从此,不愿离开。想想,一箭穿心什么感觉呢,离开就是什么感觉吧。否则,那就不是爱情吧,常常听到说没有感觉,那没有感觉就是如此吧?麻木,冷冷的。有他无他一样,离开不离开,也一样。甚至,离开了更加清净,不见心里非但不想,且,早已忘记那么个人存在过。那么,是爱情吗?可想而知。

很想知道口红,究竟与爱情有没有关系。可能,无法解释一支口红在手心里幻化出的神奇魔力。是否是,源于那点点朱砂红?最是那如守宫,惹眼,像极了爱情的忠贞不渝。可谁又会知道曾经对爱,也是坚贞不移的壁虎食足七斤朱砂。再把壁虎捣烂并千捣万杵,那点点守宫砂,点在雪白膀子间的一瞬,已然将爱情推到了忠贞不渝何用一粒朱砂守候。几分悲哀,几分无奈,其中有多少女儿的地位卑下,不平等的呐喊。

我一直不用口红,索性将一切化妆品都不用,只是简单地用一些护肤水而已。洗过脸,轻轻地拍上一点点护肤水,出门在家都是一样的对待我的脸儿。

想想自己好似亏待了自己了吧。但,打开妆奁,左看右看真的很没必要去装扮什么,生来不喜欢涂脂抹粉。感觉好好的一张脸儿,成就脸儿的是些许胭脂花粉,败坏了她的,依旧也是胭脂花粉,真真是成也萧何败萧何。不如直面素颜,不如直白一些更好。看看花儿们啊,哪一朵花儿是靠着梳妆打扮来面世的呢,任其开放任其凋落,自然而然,不为容貌来纠结,不为嗤姸红瘦来煞费苦心。

总是在想,无论女孩女子,往往是好好的脸儿,被厚厚的一层粉涂得面目全非。看不出曾经的模样,找不到真实的那个原生态。其实,天生丽质最好,能呼吸的皮肤最健康,涂来抹去流失了本质。就算是需要画一下妆,也要淡淡的好,淡的自然,淡的赏心悦目,淡如出水芙蓉。

因为不喜欢化妆,也就不了解化妆品。再好的化妆品在我眼里都一般样子,没有好坏,没有等级。三千佳丽没有集一身的酷爱,万紫千红没有为一朵的嗜好,一视同仁。

都说女为悦己者容,这话是一点也不错的,一个女子在乎起了穿衣打扮,大多是在恋爱,心中有了心仪的人儿。于是,喜欢打扮喜欢穿起鲜艳的衣服,喜欢去往有他的地方,希望能够得到他的垂顾,希望能够得到他的喜欢爱慕。

与我,与他相见时,素面朝天,与他相守依然面貌未改。久了,会戏谑地对他说:不敢擦脂抹粉,怕你认不出我来了。他就会笑着迎合我:“如此甚好,我喜欢你素颜的样子。如若当初,你擦胭抹粉,太奢华了。我会被你吓着,怕娶不起你,更怕养不起,呵呵。”

其实,口红,很久以前有个很美丽的名字,叫做胭脂。听到就很享受似的,最早是一片红红的纸片。想想,女子坐在鸾镜前,拈出一片来,红红的,喜色。往两唇间轻轻一放,两片荷瓣似的唇儿就此轻轻一合,红艳留在唇间,甚是美好呢。

那唇红,就似火焰,就似烟霞。轻轻地被女子含在口边,噙着一个梦幻,噙着一个个心愿。有温柔贤淑,有媚惑邪恶;有聪慧达理,有十恶不赦;有敬老爱幼,有抛家别子。总而言之,是人性的彰显,是人文的再造。

口红,一管子的红艳,一腔子的烈焰。无论柔情似水,无论风风火火。生活需要亮色彩,生活也需要淡色调。无论怎样装扮,无论怎样秀出自己。接纳你的是真实的日子,是不能有半点投机取巧的真实日子。

那么,拈一支口红,涂抹出美丽的心情,亮丽的生活美景,让日子,锦绣,粲然。让生活,生动,鲜活。关键还是内心,是心灵的纯美,宁静,是秀外慧中。如此,生活也就活色添香,美好如诗词了。

红楼梦第28回原文

1、洛阳纸贵

晋代文学家左思,小时候是个非常顽皮、不爱读书的孩子。父亲经常为这事发脾气,可是小左思仍然淘气得很,不肯好好学习。

有一天,左思的父亲左雍与朋友们聊天,朋友们羡慕他有个聪明可爱的儿子。左思的父亲叹口气说:“快别提他了,小儿左思的学习,还不如我小时候,看来没有多大的出息了。”

说着,脸上流露出失望的神色。这一切都被小左思看到听到了,他非常难过,觉得自己不好好念书确实很没出息。于是,暗暗下定决心,一定要刻苦学习。

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,左思渐渐长大了,由于他坚持不懈地发奋读书,终于成为一位学识渊博的人,文章也写得非常好。他用一年的时间写成了《齐都赋》。

显示出他在文学方面的才华,为他成为杰出的文学家奠定了基础。这以后他又计划以三国时魏、蜀、吴首都的风土、人情、物产为内容,撰写《三都赋》。

为了在内容、结构、语言诸方面都达到一定水平,他潜心研究,精心撰写,废寝忘食,用了整整十年,文学巨著《三都赋》终于写成了。《三都赋》受到广泛好评。

人们把它和汉代文学杰作《两都赋》相比。由于当时还没有发明印刷术,喜爱《三都赋》的人只能争相抄阅,因为抄写的人太多。京城洛阳的纸张供不应求,一时间全城纸价大幅度上升。

2、羊祜以德服人

有一回晋军捉到了两个误入晋地的小孩子,被当成了刺探军情的密探送到了羊祜的面前。两个小孩瞪圆了双眼,惊恐万万状。羊祜见了,冲他俩宽慰地笑了。

忙招呼士兵说:“这哪是什么密探,分明就是两个孩子嘛!快送他们回去,一定要找到他们的家,并要保证他们平安无事。否则,唯你们是问!”

两个小孩回去不久,他们的父亲大受感动,说服他们的将军带领着大部队投降了晋军。还有一次,吴国将领陈尚、潘景入侵晋地,羊祜派兵追击,截杀了他们。

事后,羊祜隆重地给他们举行了葬礼。羊祜高声宣扬他俩是宁死不屈、报效吴国的忠臣。陈尚、潘景的弟子闻讯后,悄悄赶来送葬,羊祜都是以礼相迎,以诚相送。

吴国将领邓香举兵入侵晋朝夏口,一败涂地,被羊祜活捉。邓香被晋兵捆绑押送到羊祜面前时,心中诚惶诚恐。

羊祜却微笑着亲自给他松绑,并放他回了吴国。邓香感激涕零,连连叩头。他回到吴国后,马上带领大队人马投降了羊祜。

3、周处除害

公元三世纪中叶,义兴阳羡(今宜兴市)传颂着周处除三害的故事。周处(242-297),字子隐,义兴阳羡人。其祖父周宾为三国东吴咨议参军,后转广平太守。

父周鲂为东吴名将,任鄱阳太守,赐爵关内侯。周处父亲死亡,母亲过于溺爱他,年少时身材魁梧,臂力过人,武艺高强。好驰骋田猎,不修细行,纵情肆欲,横行乡里。

民谣说:“小周处,体力强,日弄刀弓夜弄枪。拳打李,脚踢张,好像猛虎扑群羊。吓得乡民齐叫苦,无人敢与论短长。”这位“少孤,不修细行,州里患之”的七尺少年。

被乡民与南山猛虎、西氿蛟龙合称为阳羡城“三害”。后来,这个说法传到了周处那里,他自知为人所厌,突然悔悟,只身入山射虎,下山搏蛟。

经三日三夜,在水中追逐数十里,终于斩杀猛虎、孽蛟。他自己也改邪归正,认认真真拜师学文练武,这一来城内“三害”皆除。

周处除“三害”后,发愤图强,拜文学家陆机、陆云为师,终于才兼文武,得到朝廷的重用,历任东吴东观左丞、晋新平太守、广汉太守,迁御史中丞。

他为官清正,不畏权贵,因而受到权臣的排挤。西晋元康六年(296),授建威将军,奉命率兵西征羌人,次年春于六陌(今陕西乾县)战死沙场。死后追赠平西将军,赐封孝侯。

4、祖逖中流击楫

自从匈奴人占领中原,北方有许多人避难到南方来。刘琨的好友祖逖也带了几百家乡亲来到淮河流域一带。在逃难的行列中,祖逖主动出来指挥。

把自己的车马让给老弱有病的坐,自己的粮食、衣服给大家一起吃用。大家都十分敬重他,推他做首领。到了泗口(今江苏清江市北),祖逖手下已经有一批壮士。

他们都是背井离乡的北方人,希望祖逖带领他们早日恢复中原。当时,司马睿还没有即皇帝位。祖逖渡江到建康,劝琅琊王司马睿说:“晋朝大乱,主要是由于皇室内部自相残杀。

使胡人乘机会攻进了中原。现在中原的百姓遭到敌人残酷迫害,人人想要起来反抗。只要大王下令出兵,派我们去收复失地。那么北方各地的人民一定会群起响应。”

5、王羲之东床坦腹

郗鉴在京口的时候,派遣使者给王导带信,想在王氏子弟中找个女婿。王导对郗鉴的使者说:“你到东厢房去随意挑选。”

使者回去以后,对郗鉴报告说: “王家的儿郎们都不错,听到来挑选女婿,个个都很矜持,只有一个在东面的床上露着肚皮躺着,好像啥也没听到。”

郗鉴说:“那就是这个了。”询问之下,这个人就是王羲之,于是就把自己的大女儿郗璇嫁给了王羲之。

百度百科-魏晋南北朝故事

《红楼梦》第28回原文:

宝玉因《葬花吟》而感伤不已,哭声惊动了黛玉,黛玉发现是宝玉,又要躲开,被宝玉追上。宝玉道出衷肠,二人误会消除,和好如初。冯紫英请宝玉等人聚会,众人唱曲作乐。琪官蒋玉菡与宝玉互有好感,琪官将北静王所赠汗巾与宝玉身上的汗巾(是袭人的)交换,宝玉回家后被袭人责怪。

元妃给众人赏赐之物,只有宝玉和宝钗的完全一样,黛玉不悦,宝玉百般解释心里再无别人。宝玉见到宝钗,要看她的红麝串子,宝钗褪串子,宝玉看得出神。宝钗含羞而走,却被黛玉看见,黛玉用手帕打宝玉,取笑他是“呆雁”。

出处:出自清代曹雪芹的《红楼梦》。

扩展资料:

创作背景:

《红楼梦》诞生于1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,当时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,举国上下沉醉在康乾盛世、天朝上国的迷梦中。这时期从表面看来,好像太平无事,但骨子里各种社会矛盾正在加剧发展,整个王朝已到了盛极而衰的转折点。

在康熙、雍正两朝,曹家祖孙三代四个人总共做了58年的江宁织造。曹家极盛时,曾办过四次接驾的阔差。曹雪芹生长在南京,少年时代经历了一段富贵繁华的贵族生活。但后来家渐衰败,雍正六年(1728年)因亏空得罪被抄没,曹雪芹一家迁回北京。

回京后,他曾在一所皇族学堂“右翼宗学”里当过掌管文墨的杂差,境遇潦倒,生活艰难。晚年移居北京西郊,生活更加穷苦,“满径蓬蒿”,“举家食粥酒常赊”。《红楼梦》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,在贫困之中创作的。创作年代在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。

本文来自作者[鹿雨妍]投稿,不代表史超号立场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dl.v53922.com/sch/2488.html

(80)
鹿雨妍的头像鹿雨妍签约作者

文章推荐

发表回复

作者才能评论

评论列表(3条)

  • 鹿雨妍的头像
    鹿雨妍 2025年10月04日

    我是史超号的签约作者“鹿雨妍”

  • 鹿雨妍
    鹿雨妍 2025年10月04日

    本文概览:口红,只要稍稍一想,就很是诱惑了呢。一抹惊世骇俗的胭脂红,游动在水云间,亲密在女子的唇上、两颊。熏染着樱唇微启的气息,笑靥皓齿的余味。香艳,亮丽。妩媚,可人。 水柔般的润,丝绸...

  • 鹿雨妍
    用户100410 2025年10月04日

    文章不错《口红散文随笔》内容很有帮助

联系我们

邮件:史超号@gmail.com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,9:30-17:30,节假日休息

关注微信